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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办理

首次申请居留许可

持X2签证的学生,无需办理居留许可。

 持X1签证的学生

X1签证的有效期为入境后30日。持有X1签证的学生须在入境后,立刻到国际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报到,并申请办理居留许可。
步骤1、到国际教育学院报到注册,并缴纳学费、住宿费和保险费等。
步骤2、获得上海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出具的体检报告
凡需体检或验证的留学生,均须先到国际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开具证明,然后通过医院网上预约后,至上海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体检或验证。
如尚未体检,需先进行体检,并取得报告。如已在本国体检,则须到上海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验证体检报告。如验证不通过,需重新进行体检。
体检报告大约需要5个工作日,方可获得。
步骤3、凭以下材料,到国际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领取《在沪外国留学生办理签证申请函》。
 护照原件
《录取通知书》中文原件
《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202)
《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复印件
 上海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出具的体检报告
 照片1张(3.3x4.8mm)
 步骤4、持上述材料,到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指定的外国人居留、签证证件业务受理点,办理居留许可签证申请。

申请居留许可延期

持居留许可的在校留学生如因继续学习而申请延长居留期限,应在居留期满前30天,申请办理居留许可延期。
步骤1、凭以下材料,到国际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领取《在沪外国留学生办理签证申请函》。
 护照原件
《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复印件
 照片1张(3.3x4.8mm)
缴纳的学费、住宿费和保险费凭证
步骤2、持上述材料,到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指定的外国人居留、签证证件业务受理点,申请居留许可签证延期。

 申请实习加注签证

一、申请资格

从事校外教学实习活动的外国留学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1、学历生和交换生(语言生除外);
2、持有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签发的学习类居留证件(不包括X2签证);
3、不得同时在两个(含)以上单位从事校外教学实习活动;
4、实习内容应和本人学习专业有关。

二、办理流程

步骤1、填写《教学实习申请表》,携带护照到国际教育学院学院办公室提出实习申请;
步骤2、携带《外国留学生教学实习单位指导意见书》(简称《意见书》)去实习单位加盖公章;
步骤3、将《意见书》交学院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由办公室开具《外国留学生校外实习证明》;
步骤4、凭和以下材料,到国际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领取《在沪外国留学生办理签证申请函》
 护照原件
《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复印件
照片1张(3.3x4.8mm)
《外国留学生校外实习证明》
 步骤5、持上述材料,到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指定的外国人居留、签证证件业务受理点,申请实习加注签证。

休学或退学时的签证办理

 留学生申请退(休)学,须将居留许可变更为停留签证。
步骤1、到国际教育学院教务办公室办理退(休)学手续;
步骤2、凭以下材料,到国际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领取《在沪外国留学生办理签证申请函》;
 护照原件
《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复印件
 照片1张(3.3x4.8mm)
 步骤3、持上述材料,到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指定的外国人居留、签证证件业务受理点,申请变更为停留签证。
友情提醒:签证更改至少需要十个工作日时间,不要提前预订好机票,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更换居住地址

留学生更换居住地址,首先要到当地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其次,还需要在10日内,带着新的《临时住宿登记表》到国际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对签证上的住宿地址进行变更。

 护照丢失补办

 护照丢失后,应按以下步骤办理相关手续:
1、立即前往丢失地附近派出所报案,领取报失证明;
2、持派出所开具的护照报失证明前往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开具《护照遗失证明》;
3、凭《护照遗失证明》前往本国驻中国使领馆申请新护照;
4、领取新护照10日内,携带新护照及《护照丢失证明》重新办理《临时住宿登记表》,然后到国际学院招生办公室领取《在沪外国留学生办理签证申请函》后,到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业务受理点,申请办理新的签证或停留居留证件。
注:留学生在中国境内补办护照而未在10日内办理新的居留许可的,构成非法居留。
 
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联系方式:
 浦东民生路1500号,电话:68541199
Exit-entry Administration Burea
1500 Minsheng Road, Pu Dong, Tel: 68541199

护照换发

因护照到期等原因在中国境内换发护照的,或在本国换发获得新护照,并使用旧护照上的有效居留许可入境的留学生,应当于10日内办理居留许可变更。
步骤1、携带新护照重新办理《临时住宿登记表》;
步骤2、凭以下材料,到国际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领取《在沪外国留学生办理签证申请函》。
带有有效居留许可的旧护照和新换发的护照
照片1张(3.3x4.8mm)
《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复印件(新护照)
步骤3、持上述材料,到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指定的外国人居留、签证证件业务受理点,申请居留许可签证变更。
注:留学生在中国境内换发护照而未在10日内办理新的居留许可的,构成非法居留。

家属申请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

学校只为持有签证入境的家属办理不超过留学生在华居留许可期限的私人事务签证,若免签证入境的则无法办理。
步骤1、持学生和家属本人护照,到国际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开具证明,然后通过医院网上预约后,家属(18岁以上)到医院体检或验证。
步骤2、凭以下材料,到国际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领取《在沪外国留学生办理签证申请函》。
学生和家属本人护照
家属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复印件
 家属照片1张(3.3x4.8mm)
家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境外机构出具,应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必要时应提交国内翻译机构出具的翻译件);
上海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出具的体检报告
缴纳的学费、住宿费和保险费凭证
步骤3、持上述材料,到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指定的外国人居留、签证证件业务受理点,申请家属居留许可签证。
注1、任何与签证办理相关的问题,请联系国际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0086-21-64253279。

2、有关签证和居留许可的办理,以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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