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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6/2017学年 来华留学生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2017-05-22

为激励我校来华留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培养品学兼优、高素质的留学生人才,促进我校留学生教育事业的发展,华东理工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决定开展2016/2017学年来华留学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其相关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本次评选范围为2016-2017学年我校来华留学生应届毕业生,即2017年6月30日前能够顺利毕业并取得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 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违法、违纪处分。
2. 对中国友好,尊重中国人民的风俗习惯, 维护和增进各国人民之间的友谊和团结。
3. 尊师爱校,品行端正,团结同学,关心集体。
4. 学习认真,成绩优良。同等条件下获得过奖励或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者优先考虑。
5. 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类活动,热心社会公益。 

三、评选人数
来华留学生优秀毕业生,一般不超过来华留学生应届毕业生总数的10%。

四、评选程序
1. 符合上述条件并有意申请者请到国际教育学院101室领取申请表,填写完整后于2017年5月31日前交回。
2. 国际教育学院将负责组织评审。评选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拟获奖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示一周。
3. 6月中下旬国际教育学院为获奖学生颁发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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