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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华东理工大学“上海市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申请办法

2017-05-08

根据《上海市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申请试行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一、奖学金类别


 1.A类(全额奖学金)
申请接受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硕士或博士)的优秀外国留学生。
奖学金生免交正常学制期间的学费、提供留学生综合医疗保险、提供住宿、按月发给奖学金生活费:硕士研究生每月3000元人民币,博士研究生每月3500元人民币。
 2.B类(部分奖学金)
申请接受华东理工大学学历教育(本科、硕士或博士)的优秀外国留学生。
奖学金生免交正常学制期间学费、提供留学生综合医疗保险。


二、申请时间和办法
奖学金申请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
1、申请人登录“留学上海Study Shanghai”网站http://www.study-shanghai.org/Scholarship_en.asp在线填写奖学金申请表,上传申请材料、下载并打印申请表,连同其他纸质申请材料,递交或邮寄至华东理工大学国际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
2、华东理工大学国际教育学院组织对申请者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于6月中旬在国际教育学院网站公布,并向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发放《奖学金获奖通知书》。


三、奖学金申请资格

1、申请人须为外国籍公民,身体健康;
2、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3、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
4、申请人的学历和年龄要求:
申请就读博士专业的申请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申请就读硕士专业的申请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申请就读本科专业的申请者须已高中毕业,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
5、未同时获得中国政府奖学金及其他各类奖学金。


四、申请材料
 1、《上海市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申请表》打印两份;
登录“留学上海 Study Shanghai”网站(http://www.study-shanghai.org/Scholarship_en.asp),根据自己实际申请情况选择填写A类或B类奖学金申请表,在线填写后打印申请表两份,并签名;
2、经过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和成绩单复印件;
如申请者为在校生,须提交就读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证明。非中、英文本的证书还需提供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翻译件;
3、个人陈述:申请硕士研究生者不少于1000字,申请博士研究生者不少于1500字,内容应包括个人学习、工作经历、学术研究成果、硕士或博士阶段的研究计划、毕业后的个人发展目标等;
4、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须为中文或英文的原件;
5、HSK4级或以上证书复印件(中文授课专业);
6、已发表的论文题目、摘要,及其他能够证明自己学业成就和研究能力的资料和证明文件(硕士或博士专业);
7、护照复印件;
8、健康证明。


五、报到和注册
获得奖学金的学生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否则,将按照自动放弃奖学金处理。


六、申请材料上报
学校在奖学金评审工作结束后1个月内将奖学金获得者的名单及申请材料复印件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备案。


七、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归华东理工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八、联系方式

华东理工大学国际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130号晨园104室邮编:200237
电话:0086-21-64253279传真:0086-21-64252280
E-mail: cie@ec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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