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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理工大学来华留学生保险须知

2017-03-08

 一、保险办理

1、来华留学生必须有保险

我校规定学历生、语言生和交流生(学习时间6个月及以上),需要在我国大陆购买团体综合保险,作为其办理新学期入学注册手续的必备材料,该保险包括平安险、人身意外伤害医疗险、住院医疗保险等基本内容。该保险由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提供,具体说明可详见学校发放的《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来华人员综合保险保障计划简介》。中国政府奖学金生保险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统一购买,上海市政府奖学金生和校长奖学金生保险由学校统一购买。

2、已购买保险的来华留学生

在本国已办理保险的,报到注册时仍需购买来华人员综合保险;若已在我国大陆购买符合规定的保险,则须出示保单原件,提交复印件并在《保险承诺书》上签字。 

3、保险费用

保费1年人民币800元、半年400元,具体说明可详见学校发放的《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来华人员综合保险保障计划简介》。

二、保险服务

1、参保学生购买保险时,会得到一份保险简介手册,请认真阅读,及时了解保险相关责任及免除责任说明。

2、参保学生购买保险时,会得到一张保险卡。如身体不适或需得到就医指导、治疗建议或需得到理赔事宜说明等时,可拨打卡上24小时服务电话:400-810-5119转1键。

3、如需了解更多保险内容,请及时登录联华国际网站 (www.lhgj.net)查询。

三、注意事项

 1、既往症、先天性疾病属于来华人员综合保障计划的免除责任,慢性病次年不得续保,如有违反相关规定由本人承担相关法律及经济责任。

 2、留学生保险对于就诊医院规定为:公立医院(国际部除外)、普通科室就诊费用。 不包含私立医院、公立医院内的特需病区、外宾病区、高干病房、VIP病房等同类病区发生的费用。

 3、住院押金问题,因为保险不包含自费项目,这部分费用需要学生自付。

 4、保险生效日说明:我校留学生保险生效日统一为8月25日和2月25日,不是按照实际缴费时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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